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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安置区土地征收强势推进

2007-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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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东安置区土地征地工作,由于个别人因一己私利从中阻挠,致使久拖6年。专家认为,该地块征收工作的拖延导致了龙泉的发展速度放缓,使龙泉与发达地区的差距进一步拉大,对龙泉发展的影响可谓极其深远。龙泉本着以民为本、依法行政、加快发展的原则,按照法定程序推进土地征收工作,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城东安置区地块已于昨日交付使用。
    龙泉新闻网讯(记者 柳建松 吴向东)城东安置区土地征地工作从2001年至今已历时六年。经国务院复议裁决后,我市本着以民为本、依法行政的原则,一手抓征地政策的宣传和群众思想工作,一手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完善批准征收耕地的相关手续,城东安置区土地征收工作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了征收工作的顺利推进。在各项法定程序到位后,9月25日上午,我市依法强势推进城东安置区土地征收工作,施工队伍在没有阻力的情况下开始进场作业。
    自2000年以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市城市重心逐步东移。城东安置区等项目建设需征收龙渊街道一村部分土地。征收的土地位于紧水滩库区末端,是五年一淹的范围,自1987年起我市就已减免了该地块的农业税,并作相应的退赔和补偿。该地块征收工作截止2004年12月20日,近九成村民同意征收。2005年,该地块建设得到了省政府的批准,我市对征收土地到位进行了补偿安置。2005年11月,龙渊街道一村少数村民不服省政府批准,向国务院提出行政裁决申请。今年2月,国务院作出行政复议裁决,认为:本案征收土地一直由被申请人耕种,属于已利用的滩涂,不能认定为未利用地,而应当认定为耕地;龙泉市人民政府上报征地材料前,没有将拟征收土地利用现状的调查结果交被征地农户确认,程序上有瑕疵;龙泉市人民政府对征收土地按照耕地而不是未利用地的标准进行了补偿,同时给予10%的留地安置,并采取多种途径安置申请人,补偿安置措施合法。为此,裁决如下:将浙土字〔A2005〕第10001号征地决定中龙渊街道一村15.4228公顷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地类由未利用地变更为耕地。责令完善批准征收耕地的相关手续。明确本裁决为最终裁决。
    国务院复议裁决书下达后,市城东安置区征收土地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召开村两委会议、进村入户走访调查、媒体宣传等方式,加强征地政策的宣传和群众思想工作。同时,根据国务院裁决要求,我市完善了相关审批手续,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昨日,城东安置区土地交付使用,我市决定对贤良路东段、后沙路和东茶路主干道进行进场施工。为了依法推进土地征收工作,顺利实施道路建设等其他各项工作,我市成立了进场施工工作指挥部,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梁忆南任总指挥,市领导季柏林、徐为民、洪起平、曹新民任副总指挥,市委常委、人武部政委骆贤君到现场组织指挥。
    昨日凌晨6时30分,随着总指挥梁忆南的一声令下,市公安、人武、法院、检察院、电力、林业公安、经贸、国土、建设、路政、水利、政法委、文广新、信访、新闻传媒中心、电视台、龙渊街道、西街街道、剑池街道等部门单位600余名工作人员,列队开进城东安置区。工作人员进场后迅速设置外围警戒带,对个别停留现场的群众进行劝离,划定施工用地范围。由于程序到位,合理合法,土地征收工作得到了广大村民的理解和支持,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基本没有遇到阻碍。
    虽然工作人员已于日前对安置区地面附着物进行了登记、确认并补偿到户,但为了尽量减少村民的损失,在机械设备进场施工前,指挥部组织收割机、工作人员对稻谷等地面作物进行了抢收,部分村民也自发加入到抢收工作中。在确定施工地段地面无经济作物后,机械设备于7时半进场施工。
    据初步统计,昨天贤良路东段、后沙路和东茶路主干道路基填方面积达12000平方米,土石方8000立方米;共拆除征收地块内的简易房30处、违章建筑35户,合计面积约10000平方米;拆除蔬菜大棚78个,面积约30000平方米。



来源:今日龙泉 选稿:季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