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发展计划局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制订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区域、生产力布局、城市化、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政策,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
(二)负责全市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引导和促进全市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组织编制资源开发、国土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规划;提出市及市以上重点工程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实施计划;研究提出促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
(三)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发展趋向,综合分析研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价格运行情况,研究提出全市运用财税、金融、投资和价格等经济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
(四)研究提出全市内外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监测和分析内外贸市场的供求状况、对外贸易的运行情况;负责全市重要农产品进出口的计划管理;指导监督全市重要商品的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研究指导全市市场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和总体布局。
(五)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综合平衡全市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并纳入投资计划管理,协调引导其他投资资金投向;负责安排限额以内及市直单位的基本建设项目,审核上报国家和省审批项目。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国有基础设施资产权益转让项目的管理。
(六)负责全市基本建设和重点项目的综合管理;编制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负责重点项目招投标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管理办法;负责工程咨询业的管理;组织和管理全市重大项目稽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政府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审价与管理。
(七)负责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政策的制定,争取并安排社会事业专项资金,协调各项社会事业之间及其与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
(八)负责组织、协调全市信息产业工作,参与信息服务市场监督管理;负责研究信息产业制造业、通信业和软件业的发展战略、总体布局、产业政策,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对信息网络建设实行宏观管理。
(九)研究全市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大战略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速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生产力布局的目标及政策建议;负责全市农业资源的综合管理和农业区划工作。
(十)研究提出全市主要产业门类的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产业发展和年度计划;组织参与确定市重点产业项目,研究提出主要产品的专项发展规划。
(十一)研究制订投融资、计划、价格等体制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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