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农业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参与制订全市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民奔小康的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2、参与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配合有关部门提出改革方案,稳定和完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双层经营体制;指导、监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维护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主管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主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资金融通、审计工作。
3、编制全市农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担主管产业结构布局的调整,资源配置、产业间的综合平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农业技术推广等专项资金和农业技术推广基金,参与全市农业基础设施有关建设的管理;参与调控和管理全市农业发展资金。
4、参与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市场、引导生产;主管农业经济信息工作;参与农村扶贫政策的制订和实施。
5、参与研究制定全市“菜篮子工程”的规划、政策、协调实施,组织协调农业系统农副产品加工流通;研究提出农用生产资料的度和中长期需求计划,负责抗灾救灾种子、柴油、化肥等农用物资的分配工作;参与计划内农用生产资料的分配工作。
6、主管全市动植物检疫、兽药管理、农机监理、种子(种苗)管理、种畜禽管理、食用菌种管理、饲料质量管理、兽医卫生监督、蔬菜基地建设保护、参与基本农田保护,负责实施农业技术推广等农业行政法规。 7、负责全市农业科研、教育和推广部门的协调管理工作;编制农业科技发展规划,参与组织重大农业科技攻关以及成果的评定管理工作;负责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农业干部职工成人教育;指导农民职业教育和农业宣传工作;负责农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农民技术职称评审管理,负责农业丰收计划的实施管理和农民“绿色证书工程”的组织实施管理,主管农业广播学校。
8、负责主管产业的行业管理,指导行业协会工作,指导和管理农民专门协会、研究会。
9、负责直属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10、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地址:龙泉市中山东路142号
公开电话:7122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