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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五点要求部署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工作

    日前,龙泉局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局长张兆明就贯彻落实全国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要认真学习国家局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指示精神,深刻理解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切实抓好本市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二是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扎实做好各个阶段的工作。严格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意识,注意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工作;同时要积极主动加强与纪检、检察、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沟通联系和交流,形成治理合力,把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这项任务落实好,不辜负上级领导的期望与重托。
    三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和建立长效机制。
    四是注重调查研究,加强督查指导。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要求高,没有现成的经验和做法可借鉴,调查研究尤为重要,要把调查研究贯穿于专项治理的全过程,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及时掌握信息,引导生产经营企业遵纪守法、诚实经营。
    五是要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把治理商业贿赂与纠风专项治理、推进依法行政结合起来,确保治理工作的顺利完成;与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巩固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把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作为药品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锻造一支高素质的监管队伍,做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忠诚卫士。                       (综合办)

 



编辑:潘兴兴 来源: 2006-05-30 0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