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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措施确保龙泉人民用药安全

    6月2日,龙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国家《关于暂停使用和审批鱼腥草注射液等7个注射剂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6]217号)和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使用和审批鱼腥草注射液等7个注射剂的通知》(浙食药监安[2006]46号)文件后,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我市采取以下措施迅速发布消息,做到防患于未然,把药品监管的行政执法工作做到事前预防和事后监管、稽查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以便把相关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一、当日中午在龙泉市电视台向龙泉市的广大市民迅速播放关于暂时全部停止使用鱼腥草注射液等7个注射剂的通告;
    二、在中国龙泉新闻的龙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页上将该通告迅速公布;
     三、同时以电话通知、文件下发形式将上述文件精神迅速传达到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       (局稽查科)



编辑:潘兴兴 来源: 2006-06-08 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