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转变监管理念, 维护公众利益。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由注重结果监管向注重过程监管转变,实行动态监管,通过加强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定期抽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措施,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避免不良后果的发生。在监督检查药品生产企业GMP执行情况工作中,结合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严查虚假申报行为,把好药品入口关,促使企业诚信申报,把公众利益放在首位理念贯彻始终。
二是细化监管措施。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监管,建立实时监控系统,重点检查申报单位特殊药品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硬件设施配置情况,确保管理措施执行落实到位,防止流弊事件发生;进一步健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完善监测网络,扩大在线呈报单位覆盖面,强化报告责任,加强报告成果的分析、评价和利用工作。
三是创建和谐监管环境。加强监管人员业务学习,提高自身学法用法水平;对行政相对人进行针对性、实用性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提高行政相对人诚信守法意识和规范生产意识,为推进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监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