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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与人民法院衔接机制走上正轨

2008-09-02

    龙泉新闻网讯(通讯员 钟建友)日前,我市社区矫正与市人民法院的衔接工作已经踏入正常的运行轨道。一个月以来,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已经将判处10名缓刑等的社区矫正对象,责令到社区矫正中心报到并接受监管。
    我市是全省第一批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县(市、区),为了防止脱管、漏管等现象的发生,与人民法院等部门的源头衔接问题一直是社区矫正工作探索的重要问题。
    据了解,社区矫正是一种人性化的行刑方式,是一种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编辑: 陆军 来源:   2008-04-02 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