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春夏季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旅游企业:
       现在正值春季旅游旺季,“五一”小长假又即将来临,我市游客流量逐渐增多,为了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工作,各旅游企业要认真做好旅游安全准备工作,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制定和完善工作方案,努力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现将做好春夏旅游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好旅游安全责任
春季是游客外出旅游、踏青的好时光,也是事故的易发时段。各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做好春季旅游高峰安全工作。要逐级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分兵把口,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加大对本单位职工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做到人人掌握安全基本知识,提高员工的应急事故处置能力。要完善应急预案,未制定应急预案的企业,要在5月底前制定完毕,要将应急预案教育、宣传到每位员工,使员工掌握应急救援知识,同时将应急预案抄报给我局行管科备案。
       二、加强检查,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各旅游企业要认真贯彻旅游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各区域、各部门、各岗位的检查力度,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事故隐患的整治情况等,各旅行社要加强对组团出游的动态安全管理,掌握团队各时间段的活动情况,确保与随团导游的信息畅通,及时发现并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堵塞安全漏洞。通过组织检查督促,把预防和遏制旅游安全的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三、突出重点,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1、各旅游饭店要落实安全消防责任制,要加强对设施设备和容易发生火灾、群死群伤事故的公共娱乐场所以及餐饮食品卫生的检查,严防火灾、盗窃、爆炸和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要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要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通过在客房中摆放消防知识宣传品、举办消防知识培训班等多种宣传形式进一步提高游客和员工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
       2、各景区(景点)要加强游乐设施、游步道、山体危险地段、野外用火、水面吊桥、浮桥、悬崖栈道和各种安全标识等的日常检查、维护和管理;对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旅游项目更要严格管理,在危险区域和地段派人值守或树立明显的危险标识,给游客温馨提示,严防高空和溺水事故的发生。
       3、各旅行社要重视带团出游的安全保障工作,增强游客的安全意识。要为游客购买各类保险,努力化解旅游风险。旅行社在租用旅游车辆时,一定要选择信用好、车况好和相关手续齐全的车辆,并签订有效租车合同,明确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和处理赔偿办法。严禁非法从事游客运营和车辆带“病”、超载、超时运营行为。在接待旅游团队时,要强化对驾驶员的安全防范教育,随团导游要经常提醒司机不得超速、超载和疲劳驾驶,尽量避免“夜行团”,以保证游客人身的安全。
       四、加强值班,切实保障旅游信息畅通
       要严格值班制度,坚持做到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有针对性地开展演练,积极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旅游安全事故的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或者遇到紧急情况,必须立即组织力量,迅速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市旅游局。
       特此通知。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编辑:龙泉旅游网 来源:龙泉旅游网 2009-04-27 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