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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我市出台帮扶措施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稳定就业

       龙泉新闻网讯(见习记者 杨辉芬 通讯员 俞文红)近日,记者从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支持鼓励企业稳定生产,减少裁员,确保就业局势稳定,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落实帮扶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的实施意见》,通过一系列帮扶措施,帮助企业度过难关。
       《意见》中指出,对受当前金融危机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但有望恢复生产经营的企业,经市政府批准后,可在2009年之内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员工队伍,并保证不裁员或减少裁员的困难企业,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其中困难企业认定申请截止时间为2009年5月31日,政策咨询热线为7123512。
       据了解,今年3月份我市继续实行临时性减征一个月社会保险费政策,为我市企业和个人减负500余万元。此外,我市对企业新增就业岗位吸纳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在2009年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我市还不断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每月15日定期举办交流会,并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对企业紧缺工种开展免费“订单式培训”,为企业和求职者服务。


编辑:季靓 来源:《剑瓷龙泉》 2009-05-07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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