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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份出口直通放行通关单签发

       龙泉新闻网讯(见习记者 兰玲)1月4日,浙江能福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新年的首个工作日从丽水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龙泉办事处签证窗口领到了首份出口直通放行通关单,这也是“浙江省域内出口商品通关单直通放行”新模式实施以来的第一份通关单,这份通关单的签发标志着该模式在丽水市得到了率先落实。
       作为首批直通放行货物的浙江能福旅游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木制沙船、桌椅带伞套件及木伞,共5批次,货值10万多美元,产品经检验检疫合格,享受“浙江省域内出口商品通关单直通放行”这一新放行模式,直接凭借龙泉办事处开出的通关单到宁波海关报关出境,不再进行港口查验。
       公司负责人李能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高兴地说:“作为第一家享受到‘浙江省域内出口商品通关单直通放行’便捷服务的企业,我们感到非常荣幸,不仅意味着我们公司得到了有关部门的认可,而且也大大减少了我们公司的人力、费用以及工作时间。”
       据丽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龙泉办事处检验科负责人介绍,其他企业如需办理,可向该办提出申请,该办在接到企业填写的出口直通放行通关单的申请表后,对企业进行诚信等级、管理体制、产品质量等方面的审核,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发放通关单。同时,符合直通放行条件的出口商品,企业可自愿选择直通放行方式或原放行方式。属于散装商品,出口援外物资,在口岸需要更换包装、分批出运或重新拼装等6项范围内的商品不实施出口直通放行。


编辑:季靓 来源:《剑瓷龙泉》 2010-01-07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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