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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就龙鑫化工硫化氢超标排放治理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

限其本月底前完成整改 否则将采取包括关停企业在内的强制措施

     本报讯(记者 王苏珍  见习记者 项吴菊) 1月16日,我市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龙鑫化工有限公司硫化氢超标排放限期治理相关情况。龙鑫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姜鑫在会上承诺,将进一步加强污染源治理,确保月底前公司的半水煤气排放达到国家标准。
         市环保局负责人在会上通报了相关情况。2009年4、5月份以来,陆续有群众通过网络、信访等方式反映市区空气中有臭气,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作出批示和指示。市环保局经过多次分析排查,并于9月份委托省环境监测中心对城区及周边范围进行连续一周的空气检测,最终确定污染源来自龙鑫化工公司双氧水生产过程中排放的硫化氢。9月24日,市人民政府下发限期整改通知,要求龙鑫化工按照环保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治理。12月中旬,丽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龙鑫化工污染治理情况进行再次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厂界硫化氢浓度比限期治理前有较明显的降低,但依然不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
        龙鑫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姜鑫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作为市重点企业,公司既要努力为发展龙泉经济作贡献,也要保护好龙泉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他向社会公开承诺,公司将不断优化一、二级脱硫设施,在月底前完成一、二级脱硫设施调试优化,确保半水煤气完全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加强管理,强化职工培训,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确保达标后稳定运行;公司随时接受市政府及市环保、经贸等部门的监督和处理。
        龙鑫化工聘请长春气体净化科研中心、东北师范大学教授郁宗天进行污染整治现场指导。郁宗天表示,将应用科学先进的技术在生产的同时进行脱硫,一、二级脱硫设施调试优化将在本月底前完成,使硫化氢排放量达到国家标准。
        市府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截止本月31日,如果龙鑫化工仍不能实现硫化氢达标排放,我市将依法对龙鑫化工有限公司采取包括关停企业在内的强制措施。希望龙鑫化工公司切实履行承诺,做好污染物达标排放整改工作。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群众进行监督。
      《剑瓷龙泉》、《龙泉新闻网》和市广播电视台等媒体记者,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代表、居民代表、网民代表等应邀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编辑:陆军 来源:《剑瓷龙泉》 2010-01-18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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