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9日龙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龙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钟鸣主任代表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龙泉市委的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保增长、保民生、保和谐”这条工作主线,围绕中心促发展,关注民生促和谐,完善机制促提高,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推动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指出,报告提出的新一年工作安排,贯彻了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发展绿色经济、提升幸福指数,突出科学发展、民生改善、依法治市等工作重点,符合市委工作部署和龙泉发展实际,是切实可行的。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和依靠全市人民,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服务大局、推动发展,关注民生、促进和谐,开拓进取、提升水平,为进一步开创创造美好新龙泉新局面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