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把好“四个环节”规范家电下乡资金兑付管理
龙泉新闻网讯(记者 吴向东 通讯员 徐红桢)近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自2009年2月1日开始实行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以来,至今年3月底,我市已销售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共计14176台(辆),实现销售收入6446万元,财政补贴资金638万元。其中:家电下乡产品11256台,实现销售收入2534万元;汽车、摩托车2920辆,实现销售收入3912万元。已办理财政补贴资金的家电下乡产品10035台,兑付资金294万元,汽车、摩托车2556辆,兑付资金344万元。
据了解,为保证国家惠农政策的落实到位,市财政局从“四个环节”入手,进一步完善对家电下乡资金兑付的规范管理。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编制了《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小册子,把国家的惠农政策及时传递给各农户。加强与市经贸部门的协调,协同经贸部门一起加强对各销售网点的业务指导工作,督促销售网点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做好资金兑付前期的服务工作,工作人员在每月25日前通过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已购买产品且没有申报补贴资金的农户信息,每家每户通知农户及时申报兑付。把好资金审核兑付关。印发了《龙泉市家电和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兑付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激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资金的审核兑付工作,确保家电下乡财政补贴发放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