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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得实惠 生态有保障

林权制度改革风生水起

       “山上树木种下去10多年,尚未成材。家中林业生产急需资金,林权抵押贷款正好解了我的燃眉之急!这在20年前是想也想不到的。”9月15日,西街街道陈埠村村民吴小平利用近20亩的林地作抵押,顺利地从银行贷得3.7万元资金用于森林抚育,心中甚是欣喜。
       2007年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开展以来,像吴小平一样,我市共有5200多家农户和企业,享受到林改的实惠。截至8月底,我市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3.77亿元,仅今年就新增林权抵押贷款1.96亿元,有力地支持了林业生产、竹木加工和森林服务业的发展。
       作为全国南方重点林区县(市)之一,我市有林业用地398.5万亩,居全省首位。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我市历经林业“三定”、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山林延包三个阶段,基本完成林权主体改革。90年代中后期,林木过度砍伐之后,计划经济下的林业产业经营面临困境,逐渐陷入资源危机和资金困顿。
       二次创业以来,我市不断深化林业机制体制改革,推进林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2006年起,我市实施“以林富农”发展战略,以“百姓得实惠、生态受保障”为目的,以产业培育为重点,全面实施以林富农工程,并将林改作为推进以林富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规范森林资源流转、林权抵押贷款等工作。组建林权服务机构,搭建森林流转平台。建立健全银林合作机制,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以确权勘界为重点,加快林权信息化管理步伐。推进森林采伐管理改革,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大力实施“市校联姻、借力发展”战略,与中国林科院、浙江农林大学等开展全面科技合作,以科技支撑林改,加快林业现代化步伐。
       随着林权改革的深入,我市农民纷纷采取转让、分成、托管等方式进行林权流转,“林保姆”、股份合作制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多种新型市场主体蓬勃兴起。280多户“林保姆”管理着4340农户26万多亩山林,解决了外出经商和下山脱贫农户山林失管、偏远山区山林疏于管理等问题。
       2009年,龙泉能福营造林合作社的11.3万亩森林通过FSC国际森林认证,成为我国首家通过森林论证的林业专业合作社,带动我市森林经营管理进一步规范化、规模化。
       百姓得实惠,生态有保障。林改使龙泉林业发展呈现“五提高”的喜人局面。对比林改前,我市森林覆盖率提高4.3个百分点,达84.2%;森林蓄积量提高216万立方米,达1456立方米;农民人均纯收入提高1906元,达5805元;年均造林面积提高两倍多,达3万多亩;林业投入提高960万元,达1785万元。
       2009年,我市被授予“全国农村林业改革发展试验示范基地”,“林保姆”入选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践100例》。日前,经省林业厅推荐、国家林业局实地核查和确定,我市正式列入全国百个林改典型县和全国科普服务林改试点县。
                                                                               记者 王苏珍 通讯员 林艳


编辑:吴巍 来源:《剑瓷龙泉》 2010-10-20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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