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新闻网讯(通讯员 叶庆胜)在今年开展的龙庆高速政策处理工作中,兰巨乡以创阳光工程、廉洁工程为目标,乡纪委全程跟踪监督,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最大限度地保障被拆迁群众利益,以“阳光”促进了和谐征迁。
该乡设立了高速公路资金财政专户,在乡纪检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按照“成熟一户、拨付一户”的原则,及时足额将征迁补偿资金拨付到村、组、户。在征迁过程中,涉及各类补偿、赔偿的环节都有两位工作人员同时参加,互相监督。乡纪委、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全程参与各项补偿款发放工作,确保补偿款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同时,乡纪委对所有征迁户的征地亩数、拆迁面积、青苗种类、补偿标准和金额进行张贴公示,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数量和类别,确保了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截至目前,该乡完成了13个村63户人家的拆迁工作,发放征迁补偿款3000余万元。
编辑:季靓 来源:《剑瓷龙泉》 2010-12-22 14: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