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出台旅游产业新政策

       日前,龙泉市出台了《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旅游业发展,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创建1个5A级旅游区,3个以上4A级旅游区,力争将旅游业培育成为该市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努力把该市建设成为长三角和海西区著名的生态旅游休闲度假基地。
       新出台的旅游产业政策将该市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从15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分为旅游产品开发建设资金和旅游发展扶持资金两大块,其中用于旅游产品开发建设的资金比例不低于80%,主要用于旅游规划编制、产品保护开发、配套设施建设、重点旅游项目提升改造的奖励和补助及政府以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为主体直接投融资的项目建设。旅游发展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旅游总体形象宣传、旅游客源市场拓展、旅游行业管理、旅游人才建设、旅游信息化建设、旅游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一般性旅游产品开发及旅游企业提升等方面的政策性奖励或补助。
       为强化旅游项目保障,《意见》规定,对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旅游重点建设项目,确保满足建设用地需求,并给予享受工业用地同等政策。为完善旅游工作机制,形成发展合力,《意见》明确,将旅游工作列入对乡镇(街道)和机关部门重点工作考核,每年评选旅游工作优胜单位10个,其中乡镇(街道)不少于5个,由市委、市政府进行表彰和奖励。   (龙泉市风景旅游局 周卫平)



编辑:龙泉旅游网 来源:龙泉旅游网 2011-05-20 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