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小雷反映: 2002年读大学时把户口迁出原籍,放在学校,毕业后迁回原籍青田县,放在乡镇的集体户里。2009年结婚,老公是我市屏南镇的农民,就随老公把户口迁到了屏南镇集体户口,现在想在龙泉“非转农”,想知道该怎么办理。
市公安局回复:大中专毕业生在同时满足以下4个条件时,即可将户口迁回龙泉农村:一是1995年及以后毕业、肄业、结业,未曾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县属及以上集体企业正式录用;二是被大中专院校招生录取迁出时属我市农业户口;三是申请“非转农”时户籍在我市;四是迁入地村民委员会同意接收。根据以上规定,小雷由于当时户口迁出时属于青田县的农业户口,所以不能直接转为我市农业户口。
编辑:季靓 来源:《剑瓷龙泉》 2011-07-26 23: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