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浙江在线·龙泉支站 天气预报 空气质量 龙泉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28;空气质量等级:优;PM2.5日平均浓度为12微克/立方米,优。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搜索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光天化日被“持刀抢劫” 为学费谎报警实不该

       近日,一名懵懂女孩因无钱补交学费,擅自拿走母亲店里的营业款后,居然报案谎称被三名持刀青年男子入店抢劫。该信息迅速传播,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究其谎报原因,这名懵懂的女孩竟是花光了父母给的学费后无法填补,怕母亲责骂。
       3月30日上午10时许,事主陈某某报案称:在华楼街某服装店内被三名持刀男子威胁并抢走现金16000余元,随后三名歹徒同骑一辆电动车沿华楼街向东方向逃窜,由于案发地点位于商业中心,现场周边有大量群众围观,消息迅速被传得沸沸扬扬。
       由于案情重大,警方一方面迅速组织警力沿着歹徒逃窜的方向进行搜寻,在第一时间在进出城卡口进行设卡拦截,另一方面侦查人员对被害人及周边商户进行调查访问,技术人员同时对现场进行细致地勘查检验。通过近五个小时的调查访问及调取周边的监控视频资料后,侦查人员发现报案人在描述案发经过时存在诸多矛盾,而且通过查看周边大量监控信息后,也未发现报案人所说的三名嫌疑男子,技术人员勘查后,发现现场内并无报案人所说的嫌疑人的足迹遗留。侦查人员判断这很有可能是一个子虚乌有的警情。
       经过警方的耐心调查和询问,陈某某承认自己拿了店里的营业款,根本就不存在入店抢劫这一事,原因是由于其花光了母亲的用于交学费的5000元现金,现无法支付学费,因怕母亲责骂,故不敢问母亲要钱,才想出了偷走母亲店中的现金,并制造了一个被抢劫的荒唐案情。考虑到陈某某还是在校学生,警方决定对其免于处罚,进行了严肃细致的帮扶教育工作。经过教育,陈某某对自己行为的危害性有了深刻的认识,并保证今后一定好好学习,决不再有违法行为。家长也表示今后会和女儿多增加沟通,不再恶语相向,保证类似事情不再发生。
       警方提示:公民向公安机关报警时,应如实反映情况,不应将警情夸大,更不能够报假警,以便警方准确把握战机,查明案件真相,充分有效地应用公共资源。对谎报、夸大警情的,公安机关将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况严重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10天以下拘留和500元以下罚款。         通讯员 徐鑫华


编辑:陆军 来源:剑瓷龙泉 2012-04-13 10:46



龙泉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