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新闻网讯(记者 季炳荣 通讯员 陈玉林)“免收检验检疫费,对我们出口企业来说真是雪中送炭啊!仅今年10月份,我公司就享受到2.5万元的减免优惠,给企业带来了真正实惠!”11月14日,浙江聚珍园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高兴地说。
当日,记者从丽水检验检疫局龙泉办事处获悉,自今年10月份,国家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取消和免收进出口环节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以来,该办事处已为全市出口企业减免费用达17万元,惠及企业64家。
该办事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文件要求,从2012年10月1日开始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报检的所有出入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均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但不包括出入境人员预防接种和体检收取的费用,以及企事业单位承担的与出入境检验检疫有关的商业性自愿委托检测和鉴定、出入境检疫处理、动物免疫接种工作等相关费用收取的费用。
据了解,近年来,为减轻企业负担,扩大外贸出口,检验检疫部门相继出台了一些减免优惠政策。如自2007年10月1日起对出口农产品减半收取检验检疫费用,政策出台5年来为全市食用菌出口企业减免费用近200多万元;今年1月1日,对小微企业免征收签发一般原产地证书费及一般原产地证工本费的优惠政策,全市47家出口企业享受这一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