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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大政策——助力竹木加工产业转型升级

见习记者 叶炜婷

    日前,我市出台了《龙泉市竹木加工产业转型升级扶持政策》,明确规定竹木加工企业在享受《关于深化工业强市战略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若干意见》文件扶持政策基础上,还可享受以下九项扶持政策,以加快我市竹木加工产业转型升级,打造浙闽赣三省边际竹木加工业集聚区。本扶持政策自201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试行期三年。
    政策一:做大做强企业享受政府退税
    “在合并、分立、兼并等企业重组过程中发生的转让企业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等行为,所缴纳的税金留本市部分全额奖励给该企业。”
    竹木加工产业是我市典型的本土经济和草根经济,具有较长的发展历史,而且产业范围大,涉及面广,劳动就业多,农民增收关联度强,为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主要途径之一。目前,在该行业就业的总人数约3万人,占全市农业总人口的15%左右。
    虽然我市现有竹木加工企业689家,但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的规模企业仅37家,超亿元企业3家。企业规模普遍偏小,管理水平不完善,整个行业显得小而散,缺乏有带动力的大型企业和品牌龙头企业,目前迫在眉睫的就是需要扶植一批行业标杆企业。政府以退税政策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政策二:“一企一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新办、引进企业,且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实行‘一企一策’。”
    近年来,竹木加工行业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引进了九川竹木有限公司和海天集团的东龙工贸有限公司等大中型企业,九川竹木有限公司将于2014年4月投产。
    据介绍,为做大竹木加工产业,在培育壮大本地企业的基础上,要建立竹木制品加工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库,努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优化服务,破解土地等要素制约,尽早引进一批经济实力雄厚、科技含量高、品牌响亮的龙头企业到我市投资兴业。我市将通过招商企业自主申报,以及相关单位审核后,给予入园、供地、税收等政策优惠。
    政策三:企业转型升级产品享受政府退税
    “鼓励企业向‘精、深、细’加工提升发展,对原粗加工或半成品生产企业通过转型升级生产精细成品企业,新增税收留本市部分给予50%奖励。”
    通过市林业局调查摸底,我市竹木加工产业建立转型升级后备库70家,2013年完成林业“个转企”45家,取得丽水市级林业龙头企业3家,升级林业龙头企业1家,这些企业都在加大科研投入,引进先进的设备,大力推进机械化生产进程,提升企业生产效益。例如我市凯瑞竹木眼镜工艺品厂,经过精、深、细加工,一根10寸的毛竹可以加工130多付眼镜架,产品销售额可达到1万多元。
    但是,眼下仍有一批竹木加工企业技改投入少,生产装备落后,自主研发能力薄弱,基本以初加工为主,原材料消耗量大,产品质量差、附加值低,利润空间狭小;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少,企业文化和品牌意识不强,缺少有影响力、竞争力的大品牌。所以,为了鼓励这些企业努力向“精、深、细”加工提升发展,政府将加大企业转型升级的奖励力度。
    政策四:企业自主研发高新技术项目最高补助20万元
    “鼓励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对企业自主研发的新产品、新技术,并对取得国家专利证书,且新产品或新技术被广泛推广运用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企业自主研发具有高新技术,并且符合国家或省内装备制造业首台(套)产品的单个项目,分别一次性给予补助20万元、10万元。”
    据了解,政府鼓励企业向“精、深、细”方向发展,在竹木企业技改、新产品研发、技术创新、扩大再生产等方面给予补助,通过落实竹木加工产业转型升级专项扶持资金,增强产业发展后劲。
    政策五:加大对竹木加工企业供地力度促集约发展
    “促进竹木加工集聚节约发展,加大对竹木加工企业供地力度,做大做强八都竹木制品加工园区,做精安仁、查田、龙渊街道村头特色加工园区。”
    据了解,我市的竹木加工产业发展虽然历史悠久,但整体上仍未摆脱“低、小、散、乱、弱”的局面,目前还尚未建立一个统一的竹木加工专业园区,几十家较大规模的企业分布于各大工业园区,大多数小企业则靠租用旧厂房、仓库、民房或自搭简易工棚办厂,分布散、乱,难以形成规模集聚效应;外来投资商企业落地、小微企业转型发展都受到用地制约,阻碍了产业的发展。特别是今年开展的“三改一拆”和“六边三化”行动,相当数量的竹木加工企业属于整改、搬迁或拆除的主要对象,部分企业的生产和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
    目前,竹木加工企业分布在八都竹木制品加工园区有10家、安仁工业园区7家、查田工业园区17家、龙渊街道16家、村头特色加工园区19家、芳野22家、里下畈15家。接下来,我市将尽快在城区周边建立一个竹木加工产业园,大力促进产业的集约化发展。
    政策六:通过FSC-FM森林管理认证给予10万元补助
    “企业通过FSC-FM森林管理认证,一次性给予补助10万元,并且给予单列林木采伐计划;企业新通过FSC-COC产品监管链认证、欧盟BSCI社会责任认证、美国或加拿大等国ICTI认证、C-TPAT反恐认证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3万元。以上每项每年认证的年审费(凭有效合法凭证)分别给予1万元补助。”
    2008年以来,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我市的竹木加工产业出口也受到了较大影响,发展趋势缓慢。该政策将鼓励企业通过积极申报获得资格认证,加快走出去的战略步伐。
    政策七:当年新获“浙江省名牌林产品”给予8万元奖励
    “鼓励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和产品市场开拓。对当年新获得‘丽水市名牌林产品’,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当年新获得‘浙江省名牌林产品’,一次性奖励8万元;对有自主品牌,在大中城市新设立产品专买店达2年以上,且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企业,经认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对当年新获得浙江省级、丽水市级的林业龙头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3万元、2万元的奖励。”
    我市主要竹木产品为“四板一伞两具一席”,即竹胶板、细木工板、松木胶合板、竹木地板,竹木太阳伞,户外休闲家具、木制玩具和竹凉席,产品远销全国各地和欧美、日韩、澳洲等地,先后被授予“浙江省竹木太阳伞生产基地”、“中国竹木户外休闲用品产业基地”等称号。
    随着交通区位的改善和“旅游兴市”战略的深入实施,竹木加工产业转型发展将迎来新的机遇期。为了继续巩固和拓展市场,势必要通过加大对技术改造、产品研发、品牌创建的扶持,促进竹木加工产业与青瓷宝剑、汽车空调零部件等产业齐头并进。
    政策八:优先安排财政贴息项目,年贴息率为3%
    “鼓励以林权抵押贷款发展竹木加工业。对龙泉市级以上林业龙头企业,以公司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经营形式,立足于当地林业资源开发,带动林区经济发展的种植业、养殖业以及林产品加工业向银行贷款的,优先安排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项目和省财政农业产业化贴息项目,年贴息率为3%。”
    2013年,我市为浙江省能福旅游用品有限公司等8家竹木加工企业争取到林业贷款贴息资金403万元;2014年,计划再为市金鼎木业有限公司等7家林业龙头企业争取贴息资金约230万元。
    同时,行业协会还加强与全市各金融机构的衔接,为银企对接搭建平台,努力在银企之间构建起一种互信、互利、互助、诚信的良好合作关系,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加大对竹木行业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政策九: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给予每家每年10万元奖励
    “开展评选竹木加工‘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由经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产品进行‘精、深、细’加工的企业,按照产品销售增长速度、税收贡献、亩均产出、单位能耗等方面,每年综合评选出2-3家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给予每家企业10万元的奖励。”
    该项政策旨在鼓励本市的竹木加工企业通过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对土生土长、发展潜力大的龙头骨干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并协助加强产品结构调整和新兴市场的开拓,在技术改造、品牌培育、信息化、节能等方面给予倾斜,加快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带动行业进一步发展。



编辑:季靓 来源:今日龙泉 2013-12-16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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