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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放限放烟花爆竹 销售商表示服从

    见习记者 张乐翩                

    8月1日起,我市将在城区严格限制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规定一出,获得不少市民的点赞,烟花爆竹销售商们则表示,虽然会对生意造成较大影响,但服从市里的决定。
    在中山路的一家烟花爆竹零售店,店主刘新玉告诉记者,两姐妹合伙经营这个店已经有10多年的时间了,今年刚续交了两年房租,原本打算一直开下去。“做这个生意虽然赚不了大钱,但我们两姐妹也没有别的工作,全靠这个店取得收入。我们的主要销售对象是城区的市民,不能继续经营了,只有考虑转行。”刘新玉显得有些无奈。
    在环城东路的一家零售店,店主朱昌水同样也有些无奈。“这附近酒店较多,平时有乔迁或结婚的喜事在酒店摆宴席,烟花爆竹基本在我这里买,生意还算不错,限制燃放之后,肯定会受到很大的影响。”但朱昌水也表示,所幸店里存货不多,都是接到生意的时候直接向公司拿货,这样也算减少了一些损失。他还告诉记者,生意最好的时候还属春节期间,如果能在这期间继续销售,也能有一定收入,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帮忙落实解决。
    “前几年我的店一直开在城区,现在转到了乡镇,生意也还算不错,这个规定对我这个店的影响还算小。”在兰巨乡经营烟花爆竹店的张月成告诉记者,虽然在城区积累了不少老顾客,有些市民宁愿多跑些路到他这里买,但限制以后生意肯定会受到影响。“店还能继续开,以后的主要客源就是乡村的村民了,生意继续维持下去应该不成问题。”张月成说。
    记者从市安监局了解到,目前在城区已经取得零售许可证的烟花爆竹商可继续经营,但零售许可证为一年一审,到期后将不得继续申请。针对春节期间市民对烟花爆竹的需求,届时将设临时出售点供市民购买。



编辑:季靓 来源:今日龙泉 2015-07-19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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