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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单身证明” 改由所需机构自行核对

    龙泉新闻网讯(记者 叶炜婷 通讯员 刘新民)10月14日,龙渊街道的张女士为办理新房按揭来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单身证明,却被告知登记处已经不开此类证明了。事实上,从9月22日开始,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已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单身证明或者结婚登记证明。
    8月27日,民政部发布通知:除办理赴我国台湾地区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继续出具证明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婚姻登记证明是为了证明个人已经在民政部门登记过结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则是证明个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即是通常所说的“单身证明”。记者了解到,以往在日常生活中,买房卖房、就业、社保申请、银行贷款、出国等都需要开具相关证明,尤其是“单身证明”开具最多,甚至在找工作时都可能需要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9月份,该处共开出单身证明3899份,如果新政策不执行,估计今年要开具的单身证明会突破5000份。他表示,这是一项便民利民的好政策,大大简化了办事流程,尤其是对工作与户籍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来说,免去了两地奔波之累。
    如果需要此类证明,市民应该如何办理呢?该名负责人说,一般情况下,今后不会再向个人索要单身证明。即便真的需要证明,也不用再让老百姓自己跑腿了,而是让使用单位出具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依据,通过部门间直接信息核对等方式开展,不再需要当事人在用证部门和民政部门之间往返奔波。



编辑:季靓 来源:今日龙泉 2015-10-14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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