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新闻网讯(记者 李卫阳 通讯员 樊龙飞)近日,市国资办制定并发布《国资公司试行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管理制度(试行)》,提出我市国资公司试行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管理制度实施办法,对浙江龙泉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等14家国有企业试行法定代表人委托管理制度,并于今年5月5日始实施。
据了解,制定该制度是为了清理和规范市管干部在国资公司兼职,使国资公司工作平稳过渡;明确法定代表人和受托管理人的权限范围和法律责任,规范授权委托的审批流程和管理,加大重大事项集中控制和管理力度;也是为了创新国有企业管理方式,促进国有企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