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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一养猪场负责人违法排污被行政拘留

    龙泉新闻网讯(记者 杨震山 通讯员 刘丽君 周唐军)近日,市公安局处理了一起违法排污案件,安仁镇养猪场负责人刘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安仁镇刘某养猪场,坐落于偏僻山村,投资近千万元,然而,大投资却没能守住环保底线。2016年8月上旬,该养猪场污水处理设备损坏,负责人刘某未将设备及时维修,致使污水沿养殖场雨水沟外排至养殖场下方草地,另一部分污水排入场区沼气池,后排入沉淀池。
    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发现该养猪场不但存在未正常使用污染设施的情况,沉淀池溢流口附近污水的排放痕迹还刻意用干枯树枝来遮挡。清除遮蔽物后,执法人员发现痕迹向山下延伸,执法人员立刻将排出的污水进行提取送检。经检测,污水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及总磷污染因子超标,属于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市环境保护局遂对养猪场进行行政处罚,处罚款10.2万元。
    11月16日,市环保局将案件移送至市公安局安仁派出所,经调查取证,刘某某对自己不正常使用污染设施致使污水外流的情况供认不讳。11月23日,刘某因违法排放污染物被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安仁派出所民警在调查案件的同时,积极主动对刘某进行思想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刘某彻底认识到该问题的严重性。他承认了错误,并当面承诺今后将增加环保投资,保证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确保废水不外流,在获得经济利益的同时,不以牺牲本地环境为代价。



编辑:季靓 来源:今日龙泉 2016-12-12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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