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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习俗适应新常态

——政协委员建议禁放限放烟花爆竹显成效

    记者 杨震山                         

    近年来,我市一直致力于环境污染的整治,特别是“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工作开展后,市民对生活环境和空气清洁度的关注明显提高。然而,每逢节日以及红白喜事燃放烟花爆竹的传统习俗,既带来喜庆与热闹气氛,也带来了不少弊端。
    针对上述情况,在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上,民盟龙泉市基层委员会以及沙永龙、吴建文等16位委员提出了《关于在市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在该政协提案的推动下,我市禁放限放烟花爆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2015年4月15日,我市成立了由市领导担任组长,公安、宣传部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城区限制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与此同时,市政府多次召开工作协调会,充分听取社会各界、“两代表一委员”、各乡镇(街道)和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建议。
    同年5月15日,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龙泉市城区限制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实施方案》和《龙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限制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的通告》,自当年8月1日起,在城区正式实施限制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明确规定了限放时间和限放区域。
    自《方案》实施以来,市领导亲赴一线进行指导督办,各部门通力合作,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方法宣传发动。此外,相关部门还加强烟花爆竹燃放查处力度,对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并将案例通过报纸、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加以宣传,起到警示作用。
    目前,限制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得到越来越多市民的响应,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防止违规燃放行为发生,同步加强巡逻检查力度,确保限制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工作实施到位。



编辑:季靓 来源:今日龙泉 2017-02-16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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