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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转让行为 保障交易安全

【国土】我市存量房转让合同实行网签备案

    龙泉新闻网讯(记者 龚隆淼 通讯员 雷雨晴)近日,记者从市国土局获悉,继今年2月份全市第一批房产中介机构召开存量房合同网签(备案)工作动员暨业务操作培训大会后,我市共有20家中介机构通过测试,取得首批入网资格,我市的存量房交易管理平台也开始运行。
    据悉,存量房转让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工作是丽水市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并要求于今年3月底前完成存量房合同网签信息系统建设,全面实施存量房合同网签(备案)工作。
    为此,市国土局高度重视,倒排计划、积极学习,全力推进中介名单梳理、合同版本监制、业务流程优化、操作办法制定等工作,保障全市存量房转让合同网签(备案)工作如期实施。
    “新系统实施后,当事人可通过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存量房(二手房)转让,其经机构网签备案后的房屋交易信息、交易流程等都将对外公开及发布,不仅可以有效地保证交易结果公开化、透明化,也能使交易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和提速。如果不通过中介机构而自行交易的,买卖双方也可自己携带身份证件、不动产权证原件、复印件以及相关完税凭证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进行现场办理。”市国土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
    或许会有群众存在疑惑:买卖存量房(二手房)还要网上签约,那不是多了道程序,更加繁琐了吗?
    针对这一疑惑,相关负责人也给出了答案,他表示,网签备案看似多了程序,实际则起到很好的监控作用。通过网上公示、房源核验等工作,促使交易程序更加规范,交易信息更加透明,可以有效避免“吃差价”等问题,保障房屋交易安全,而且该项环节是由中介机构负责进行办理,所以也并不会给群众造成任何不便。
    据了解,经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系统确认后,将自动限制该不动产再次挂牌交易,确保备案房源不会一房多卖,统一的新版《存量房买卖合同》也将更能保障买卖双方权益,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



编辑:季靓 来源:今日龙泉 2017-03-14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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