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新闻网讯(记者 龚隆淼 通讯员 陆逸君)近日,记者从市水利局获悉,自3月20日中午12时起,我市将进入为期三个月的春季禁渔期,全市江河、水库等所有天然水域和国有水域都将全面禁止所有渔业捕捞作业(包括盘钓、海杆钓等)。
据了解,随着天气转暖,自然水域水温逐渐升高,水生动物进入繁衍生长期。为了更好地养护水生动植物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市开始实施春季禁渔制度。
禁渔期间,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对违反规定的,分别给予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渔具和渔获物,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捕捞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此,本报提醒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渔期制度,共同营造人人懂法、人人守法、共同参与、共同管理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