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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实施办法

    龙泉新闻网讯(见习记者 项素兰 通讯员 兰盛龙)日前,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为进一步完善助学贷款政策体系,帮助我市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市教育局、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龙泉市支行3部门联合推出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实施办法。
    该办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浙江省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管理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 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
    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须具有龙泉市户籍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包括第二学士学位)或金融机构认可的个人。
    贷款申请人到位于市教育局二楼210室的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或到龙泉教育网资料下载区下载)《龙泉市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申请表》,填写完整并经乡镇(街道)或民政部门审核盖章后交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提供学生证、入学通知书或就读证明、高校缴费通知书、贷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还须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低保证、孤儿证、残疾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近三年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的相关证明、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诊断证明以及其他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材料。
    经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申请人持审核盖章的申请表到龙泉市农村商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生源地助学贷款主要解决在校大学生学费困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学年不超过12000元。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自付。贷款期间发生的罚息,财政部门不予补贴,由借款人承担。



编辑:饶靖宇 来源:今日龙泉 2017-07-10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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