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浙江在线·龙泉支站 天气预报 空气质量 龙泉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28;空气质量等级:优;PM2.5日平均浓度为12微克/立方米,优。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搜索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提示

    9月25日0时12分,台州玉环市玉城街道小水埠二路工业区一出租房发生火灾,造成11人死亡,2人受伤,为深刻吸取火灾教训,进一步增强出租房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消防大队特此发布出租房屋消防安全五条提示,提醒市民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消防安全知识,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房主不应将房屋装修成群租房,要定期到房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避免因层层转租等原因成为群租房。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装置,配备灭火器材,签订租赁协议过程中,要写明消防安全注意事项,明确与租户的消防安全责任。

二、租户在租房前要了解房屋建筑消防安全通道、楼梯、出口等是否畅通,房间之间的隔断墙是否为不燃材料,房屋电气线路是否穿管保护等消防安全状况,选择安全的出租房屋。

三、租户要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不私拉乱接电线,用火不离人,充电完成后及时关闭电源,不在屋内、楼道口对电动自行车充电,合租户之间要互相提醒。

四、租户要熟悉从房间到户门、从户门到楼梯间等疏散路线,掌握捂住口鼻迅速逃生、固守待援等逃生避难方法,以便发生突发情况时能够有效应对。

五、为了自身的生命安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请不要选择群租房的形式,出租人、承租人、物业管理单位要时刻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坚决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消防之窗

本栏目由市消防大队协办



编辑:饶靖宇 来源:今日龙泉 2017-09-28 10:33



龙泉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