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新闻网讯(见习记者 叶珍珎 通讯员 叶婷婷 黄琳)近日,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我市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申领工作全面启动。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可按规定到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最高可领取3000元。
据了解,今年起,参加失业保险的在职职工获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以领到一笔奖励。根据规定,我市企业在职职工(包括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时是企业职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时已失业的失业人员),自今年1月1日(含)后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以证书核发的时间为准),并符合参加失业保险36个月以上等相关条件的,可获得职业技能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1500元、2000元。如果取得丽水市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可以在原有标准上浮50%,即最高可领3000元。
市就业局工作人员提醒,职业技能补贴针对的是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不包括获得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人员。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且不得同时享受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符合条件的职工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携带居民身份证和证书原件,到本人当前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时已失业的,到失业前最后一次缴费的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