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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机动车维修市场整治“百日攻坚”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和机动车维修行业的权益,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龙泉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机动车维修市场整治“百日攻坚”活动。

一、“百日攻坚”活动工作重点

    (一)重点打击整治对象: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和超范围经营作业的机动车维修企业。

    (二)整治范围:龙泉市范围内。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机动车维修市场整治“百日攻坚”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活动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机动车维修市场整治“百日攻坚”活动指挥部,主要领导担任“百日攻坚”活动总指挥,下设专项整治组、“百日攻坚”活动办公室。

三、“百日攻坚”活动步骤及时间

    “百日攻坚”活动时间自2017年11月21日起至2018年2月28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排查阶段(2017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

    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量化整治任务。通过上门走访等形式,宣传开展机动车维修市场整治“百日攻坚”活动并约谈各无证经营及超范围经营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并对无证经营的维修企业当场下达停止非法经营行为的通知书。

(二)专项整治阶段(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2月15日)

    专项整治阶段对未办理经营许可擅自营业的维修企业一律暂停许可。对前期排查出的重点违章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发现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机动车维修企业,立即取证并立案查处。

(三)巩固成果阶段(2018年2月16日至2月28日)

    在抓好全面整治的基础上,加强与相关部门紧密协作,齐抓共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加强对非法经营的打击力度和超范围经营的机动车维修企业重点检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巩固整治工作成果,严防出现反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开展机动车维修市场整治“百日攻坚”活动的重要性,将整治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做到领导有力,目标明确,措施得当,责任落实,务求实效。

    (二)建立机制,强化宣传。建立举报制度,依托7211017投诉举报专线并行运作,激励引导广大有资质的维修企业共同参与打击非法经营机动车维修企业,营造有利的工作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打击机动车维修企业非法经营,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规范执法行为,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龙泉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7年11月20日  



编辑:饶靖宇 来源:今日龙泉 2017-11-23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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