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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倡议书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清明节即将到来,春播等农事活动频繁,上坟祭祖等野外用火增多,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保护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特发出倡议:

一、倡导安全文明祭祀。上坟祭祖不违规点蜡烛、烧香烧纸,不燃放烟花爆竹。通过献一束花、植一棵树、清扫一次墓碑等形式追思先人,告别祭祀陋习、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

二、自觉遵守相关规定。龙泉市人民政府已印发通告(〔2018〕第3号)。2018年3月15日至4月10日为全市森林禁火期,在禁火期内,不准携带火源、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禁止炼山、烧荒烧灰、烧田埂草和野炊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

三、管好特殊人员。对痴、呆、聋、哑和小孩等人员,监护人要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坚决做到不要让他们玩火、用火,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四、及时报告信息。发现野外违规用火的,要及时劝导制止;发现森林火情火灾,要立即拨打报警电话7122119(12119)或直接拨打110报警。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用我们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共建共创新时代美丽幸福好龙泉。

龙泉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编辑:饶靖宇 来源:今日龙泉 2018-04-02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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