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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第二类疫苗收费执行新标准

    龙泉新闻网讯(记者 金伟红 通讯员 黄峰)日前,记者从市疾控中心获悉,按照《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预防接种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3月15日起,我市二类疫苗实行新收费标准,大部分价格下调。
    目前,我国预防接种疫苗分为两类,其中第一类疫苗是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的,公民须依照规定进行受种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接种第二类疫苗由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承担费用,如流感疫苗、乙肝疫苗、宫颈癌疫苗等都属于第二类疫苗。
    收费标准改革后,今后疫苗实行“零差价”,接种单位除按照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采购价格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收取二类疫苗费用外,还要收取28元/剂次预防接种服务费,用于支出第二类疫苗的储存、运输、接种耗材、预检、接种等产生的费用,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除此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调整价格后,根据二类疫苗本身价格的不同,费用有升有降。如流感疫苗这些低价苗来说,接种的价格有小幅提高,但是大部分二类疫苗价格还是下降的,以四价宫颈癌疫苗为例,就降低了186元。
    为此,市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接种疫苗是预防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无论接种的疫苗价格涨或跌,都建议及时接种。



编辑:季靓 来源:今日龙泉 2018-04-10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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