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新闻网讯(见习记者 李志翔 通讯员 丁海芳)日前,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嫌故意伤害案,与以往不同的是,出庭作证的证人并没有直接出现在庭审现场,而是在独立视频作证室,通过视频屏蔽全身特征、改变声音的方式隐蔽作证,对被告人进行当庭指证。据悉,这是丽水法院系统中首次启用隐蔽作证技术进行庭审。
据了解,该刑事案中的当事人卢某、吴某因相互斗殴,站在了被告席上。但卢某认为自己并没有殴打过吴某,其手部受伤不实、存在虚假,要求对吴某的伤势重新鉴定,但吴某拒绝配合鉴定工作。对此,承办法官多次主动上门,要求关键证人即事发当日的值班医生出庭作证,但证人对此心存顾虑。最终,市法院提出采取隐蔽作证的方式,打消了证人心中的顾虑,同意出庭作证。
“长期以来,我国的证人出庭率普遍较低,启用证人隐蔽作证技术,不仅有利于保护证人,又能推动公正审判,是审判改革中有效尝试。”市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证人作证隐蔽保护设备使得证人“隐身”出庭得以实现,这种方式比书面证言更形象具体,为进一步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