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走进竹垟畲族乡
龙泉新闻网讯(见习记者 李志翔 通讯员 丁海芳 舒月)5月29日,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走进竹垟畲族乡,以开庭审理真实案例的形式,“零距离”进行生态环境保护普法。
2017年11月,被告人兰某在一山坳处猎捕了1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白鹇和3只国家“三有名录”保护动物果子狸,将其出售给王某。王某又将其出售给翁某食用。另查明,王某有猎捕、收购尖吻蝮、乌梢蛇等国家“三有名录”保护动物的事实。
法庭由市人民法院院长任审判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作为公诉人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出庭参加诉讼。浙江省自然博物馆副馆长陈水华博士应邀以专家证人身份出庭作证。
“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野生动物资源的支撑,如果没有野生动物,我们人类将难以生存,更谈不上发展……”陈博士的现身说法让村民们深以为然,大家纷纷拿出工作人员现场派发的普法资料对照学习法律法规。
经审理,法院对被告人王某、兰某、翁某的行为分别以非法收购、杀害、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刑罚。同时,支持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诉讼请求。被告人王某、兰某共同赔偿1只白鹇、3只果子狸的整体价值共计8600元,被告人翁某就其中的6200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由三被告人共同公开赔礼道歉。
“以前对野生动物保护的种类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今天的庭审让我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村民王传旺对这次庭审经历感触颇深。
据悉,市人民法院已经在龙泉山旅游度假区、宝溪乡景区、中国青瓷小镇挂牌设立了旅游巡回审判点,既方便诉讼,又能起到很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庭审结束后,市人民法院与人民市检察院还在现场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就我市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办理情况和工作重点进行了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