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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司法有作为

——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守护“绿水青山”

  龙泉是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市森林覆盖率84.3%,素有“浙南林海”之称。市人民法院为保护龙泉的好山好水,开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2017年以来,该院秉承“生态司法”的理念,累计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20件,涉及被告人29人,向8名被告人发送了补植令和看管令,促使14名被告人履行生态修复责任,走出了一条环境资源审判的新路。

修复性司法  “破坏者”变“保护者”

  “砍掉一棵树很容易,种好一棵树很难,几个月过去了,这些树才长那么一点点,以后再也不乱砍树木了。”近日,龙泉法院邱法官带领着两名当事人,重返位于本市高速路口旁的“思过林”,查看此前种下的小树苗生长情况时,尚在缓刑期内的叶某感慨地说。

3月12日,法院联合检察院、林业等部门,组织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当事人开展补植复绿活动。

  生态破坏了,即使再严厉的司法惩戒也无法弥补对环境造成的损害。从审判角度来看,很多被告人在犯罪之后,都能很快意识到自己错误,认罪悔过态度良好,除了刑罚外,是不是能给这些被告人多一种途径,来表达自己的歉意?于是,建立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基地,督促当事人通过植树、放养鱼苗等途径履行修复责任的生态补偿机制适时而生。

三被告人因破坏野生动物被法院责令向社会公开道歉。图为道歉信全文。

  与叶某一样,吴某、黄某也曾因滥伐林木而补种苗木,并被法院责令看管苗木。去年3月,他们花费了20天时间在兰巨乡河川村的荒山上种下了40亩的小树苗。而此前,这片林地因山火变得满目疮痍,被司法机关确定为补植复绿基地,成为被告人补植复绿的场所。在吴某和黄某的精心看管下,这些小树苗吐出的新绿,正一点点抹去这片林地原先的荒凉,重现生机。而吴某、黄某两人也因主动“补植复绿”得到了法院的轻判,并成为了环保志愿者。未来,将会有更多的荒山因这个生态补偿机制而受益。

2017年8月7日,我市司法机关在增殖放流基地放养彩鲤鱼苗。

  不仅是森林,“谁破坏谁恢复”的修复性司法理念也运用到了水生态保护中。因电鱼、炸鱼、毒鱼等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在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的督促下被纳入到司法环境保护体系中来。据统计,目前本市已在增殖放流基地,投放鱼苗数万余尾,为改善水域生态、恢复水生态资源、保护水生物多样性发挥了重要作用。

  有些季节,并不适合补植树林和投放鱼苗,被告人暂时无法实施生态修复活动。因此,今年年初,龙泉法院联合检察院、林业部门建立了生态修复基金专项账户。被告人可以选择以缴纳生态修复金的方式暂时履行修复义务,待合适的时机,再进行生态修复。目前,通过法院缴纳的各类生态修复资金已达到3.1万元。

“三审合一”   生态司法更有质量

  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涉及的领域较广,经常会涉及到化学、物理、生物等学科的专业知识,审理难度大。为了破解审理难题,让生态补偿机制科学、可行、有效,法院先从自身出发,选任了具有环境保护专业知识的资深员额法官组建环境资源审判小组,旨在通过归口审理,实现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的“三审合一”,加大环境资源犯罪打击力度,形成强力震慑。

  “白鹇的基准价值为1000元,因白鹇属于国家二级野生动物,其整体价值按照所列基准价值的五倍计算……”浙江省博物馆陈水华博士在一起非法猎捕、收购、杀害、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农村巡回法庭上,以专家证人的身份出庭,因猎杀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对生态环境所造成的损害及相应的民事赔偿计算标准作出说明。“专家证人出庭,能让证据更有说服力,为法院作出公正裁判提供重要参考,此外还能达到良好的庭审教育效果。”该院院长同时也是该起案件的审判长罗沛说。

4月20日,龙泉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在小黄南村现场审理一起林业纠纷案件。图为庭审现场。

  像陈博士这样的专家和顾问,在龙泉法院建立的环境资源“人才库”中,还有13人。他们来自农业局、林业局、环保局、水利局等7个单位的专业人士,主要是对环境资源损害程度鉴定评估、生态修复方案制定、生态执行记录及验收给出专业意见。目前,这个“人才库”才刚刚成立,接下来,该院将会把更多的环境方面的专业人才吸收进来,为环境审判提出专业的意见。

巡回法庭  审判普法更接地气

  在法院的审判庭里,“正儿八经”参加庭审活动的人,其实不多。除了偶尔法院组织的公众开放日活动,来的往往都是当事人的亲属、朋友。今年4月20日,龙泉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巡回车开进了小黄南村,现场审理了一起因林业承包合同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让人意外的是,庭审当天,该村的广场上来了很多村民,法院事先准备的旁听座椅远远不够,很多村民全程站着参与旁听。

  庭审结束后,法官就地“摆摊”,为群众就法律方面的问题,答疑解惑。“法院今天到村里审理山林纠纷案件,这种形式很好,让我们也跟着学到了不少山林资源的相关法律法规。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好好保护山林。”村民林厚桂感慨地说。

5月29日,龙泉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在竹垟畲族乡文化礼堂现场审理一起破坏环境资源案件。图为庭审现场。

  对于群众来说,单纯地听着法律条文很难理解。近距离观看庭审,审理的案件又是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事情,他们就会有兴趣参与进来。看到老百姓们喜欢这种庭审,今年5月29日,该院巡回审判车又开进了竹垟畲族乡盖竹村文化礼堂,现场审理了一起非法猎捕、杀害、出售、收购濒危野生动物的公益诉讼案件。

  生态家园的建设无法一蹴而就,需要持之以恒的点滴积累。生态司法的法院实践也绝不会止步于此,将继续上下求索,演奏好生态司法呵护“绿水青山”的美丽篇章!

法院干警为村民发放环境资源方面的法律宣传册,现场普法。

  本版撰稿: 丁海芳 黄方方



编辑:饶靖宇 来源:今日龙泉 2018-06-15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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