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震山)8月1日,《龙泉市小额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开始施行,我市每年高达数百个的小额建设项目管理今后将进一步得到完善与提升。
“这条路建设规模是多少,共投入多少项目资金?”去年10月,市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在剑池街道某村进行农村基层作风巡查时发现,某道路扩建硬化工程账面耗费财政建设资金40万元,而纪检监察组人员按照项目实际工程量进行现场测算,工程实际所需资金应当远小于账面消耗资金。经深挖细查,牵出了该村相关负责人通过虚列工程量套取部分资金转为它用的违纪事实。
见微知著,长期的实践让龙泉纪检人认识到,小额工程建设领域的问题涉及面广,社会关系复杂,运行环节较多,极易滋生腐败现象。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不断提升完善现有的管控机制,为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筑起一道坚实的制度防火墙。
为规范我市小额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使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提速提效,程序到位,操作便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招管办根据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巡查反馈意见,起草了《龙泉市小额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办法(试行)》。起草过程中,市招管办多次与市纪委、财政局、建设局、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等部门乡镇进行沟通对接讨论,并于5月30日起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6月8日,市纪委、市发改局、财政局、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等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在市招管办召集下,根据前期反馈意见对《龙泉市小额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办法(试行)》进行逐条讨论修改,补充完善。
“这项刚刚开始实施的创新制度,无论是建设项目标准、项目招标方式、项目交易行为,还是项目结算标准和各方单位职责,都公开透明,让人一目了然。”市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说,小额工程招投标市场在“阳光下”运行,既防止了其间的腐败行为,又进一步完善规范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