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新闻网讯(记者季丹通讯员朱翔)日前,省文明办通报了小城镇文明行动测评情况,我市竹垟畲族乡等39个乡镇(街道)成为2017年度浙江省小城镇文明行动样板小城镇。
近年来,竹垟畲族乡高度重视小城镇文明行动工作,将其作为实现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浙江省小城镇文明行动方案》,开展以“垃圾不落地、出行讲秩序、办酒不铺张、邻里讲和睦”为主要内容的小城镇文明行动。先后实行“门前三包”,落实门前责任制,推进垃圾分类;加快集镇停车场修建和街道停车位划定,规划集镇人行道非机动车辆停放区域,引导群众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机动车开车守规章、非机动车文明行驶、行人文明过马路;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节庆俭办;培育百姓好家风,积极打造盖竹村“乡贤馆”,推行文明公约、志愿服务等,传播善行义举,引领社会新风,巩固文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