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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瓯江彩鲤原种有限公司部分经营场所出租网上竞价公告

  受龙泉市水电总站委托,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将于近期就龙泉市瓯江彩鲤原种有限公司部分经营场所出租向社会公开网上竞价承包。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LQCQ2018-006

  二、标的概况:

标的

编号

资 产

名 称

坐 落 地 址

建筑面积

出租起止

期 限

出租期限(年)

起始价(元)/每年租金

竞价保证    金(元)

备  注

1

龙泉市瓯江彩鲤原种有限公司部分经营场所

龙泉市兰巨乡桐山村

130亩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周年

3

200000.00

20000.00

设保留价

  三、报名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竞价人条件

  1.具有一定经济能力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

  2.且经营范围具有水产养殖内容。

  (二)报名事项

  1.竞价人在办理竞租报名手续时应提交下列材料:(1)意向承租人须提交法人营业执照(盖章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如采用委托授权代理的,则还须提交有效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或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3)提交报名表;(4)组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或资料。

  2.网上竞价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须交纳保证金,未交保证金者按自动放弃报价处理。保证金交纳方式:公司采用转账方式交纳,交纳户名:龙泉市招投标中心,交纳账号:2010 0001 5301 603,收款银行:浙江龙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剑瓷支行,账号:402343900144。

  3.没有交纳该标的网上竞价保证金的潜在报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标的的报价。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明标(多次竞价)。

  以上项目均采用网络延时竞价。网络延时竞价原则:一个报价人可多次竞价,在竞价截止时间前2分钟内有报价人应价,系统自动将截止时间延长2分钟;在顺延的截止时间前2分钟内又有报价人应价的,系统又自动将截止时间再延长2分钟;如此反复,直至无报价人应价为止。

  竞价截止时,报价最高并且高于保留价者为成交人。

  竞价其他事项详见《网络竞价须知》。

  五、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9月3日12:00前(工作时间)。

  网上竞价报价起止时间:2018年9月3日15:00至2018年9月6日15:00止。

  六、标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竞价标的不再设立第二成交人。

  2.网上竞价成交后,成交方必须由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委托人同时携带授权委托书)于3个工作日内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次支付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第一年成交款的10%),并签订《承包合同》《消防安全责任书》《资产处置网上竞价转让书》。

  成交款项交入龙泉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账户(户名:龙泉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龙泉南桥支行 账号:33001696256053000444),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成交款项,未及时办理成交手续的,视作违约,委托方可取消其成交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追究违约责任。

  3.承包方在本承包合同签订之时一次性交付三年的承包费总和的50%。第二年、第三年的承包款以签订承包合同日期的前一个月一次性向发包方交付承包费总和的30%、20%的承包费。租金缴纳方式:成交后三年的总承包费分三期缴纳按50%、30%、20%的比例交付。承包人必须遵守与委托方签订《承包合同》《消防安全责任书》中的内容,按时支付承包费;合同期限届满时必须将承包物交还给委托方并结清水电费,否则,承包人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承包后水、电费由承包人自行向相关部门缴纳。

  七、竞价程序

  1.账号申请: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在收到报名资料和确认缴费(竞价保证金)后,龙泉招投标中心将生成用户交易账号(报名人名称)与交易密码(原始密码111111,请及时修改并妥善保管),同时开通用户权限:于竞价起止时间开通竞价人网络竞价权限。

  2.竞价:竞价人在开通交易权限后,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陆竞价交易网址(http://cqjj.lssggzy.com),按《网络竞价用户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网上报价,本次网上竞价采取起始价加价竞价形式,以人民币报价,网上竞价加价幅度:加价幅度每次5000元或5000元的倍数。同一竞价人可不限次数参加报价,但后一报价必须高于前一报价,在报价截止时间,报价最高者并且不低于保留价者为成交人。

  3.结果确认:在竞价截止后,龙泉市招投标中心根据网络竞价情况,确定是否成交,并通知竞价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4.结果公告: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将交易结果在网站上公告。

  八、其它事项

  1.报名采用书面形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口头等报名方式。

  2.竞价活动在网络上进行,等同于现实竞价活动,均受相关法律法规约束。

  3.成交人的保证金不可转抵承租价款(资产出让成交款),未竞得者在产权成交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无息退还保证金。

  4.竞价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表示同意网上竞价结果。若有反悔,没收其竞价保证金。

  九、联系 人

  龙泉市水电总站(龙泉市瓯江彩鲤原种有限公司):林先生 联系电话:0578-7760632,手机: 13857051377(661377)

  龙泉市招投标中心:林女士 联系电话:0578-7261701

  龙泉市水电总站

  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2018年8月27日



编辑:季靓 来源: 2018-08-28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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