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着大喇叭,对着居民区大放《民族风》的广场舞,已经成为不少市民的“心头之患”。广场舞本身是一种具备多种积极功能的市民文化,不仅能帮助老年人锻炼身体,还能拓展社交,但高音量的音乐成了饱受诟病的噪声来源,小区居民与广场舞爱好者们的矛盾也愈演愈烈。
笔者近日看到一则新闻,我市一小区居民因无法忍受小区附近广场舞和唱戏的噪音,合资购买大喇叭“还击”广场舞音乐。这份“齐心协力”比交物业费还爽快,足以见得两者之间纠葛之深,广场舞扰民之烦。
用专业设备对抗广场舞造成的噪声污染,确能起到“精确打击”的效果,但也难掩以暴制暴的本质,而且同样会影响到居民的休息。这种导致“两败俱伤”的方式,不值得点赞,更不应被复制。禁止和对抗都不是办法,舞还得跳,但又不能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笔者要点赞的是,事情发生后,我市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积极作为,通过组织居民代表与各广场舞团队开展座谈会,了解双方诉求,协调双方矛盾,并定下了“广场舞公约”,约定广场舞的音响要朝向江边、降低音量,并在晚上9点前停止活动。这个公约在满足跳舞者利益的同时,也照顾到了居民的利益,找到了双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为解决“广场舞问题”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你让一步,我退一步,用文明的方式治疗“文明病”,才能舞出最炫“文明风”。 栗 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