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浙江在线·龙泉支站 天气预报 空气质量 龙泉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28;空气质量等级:优;PM2.5日平均浓度为12微克/立方米,优。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搜索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关于新增电子警察违停抓拍系统的公告

  为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龙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我市城乡部分路段新增电子警察违停抓拍设备,对违法停车(不按规定在泊位内停车)的机动车进行自动抓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2018年10月25日起正式施行。

  二、新增电子警察抓拍路段:

  龙泉市中山西路第二中学门口路段

  龙泉市贤良路与苍松南路路口路段

  龙泉市苍松南路102号门口路段

  龙泉市新华街雷亚影城门口路段

  龙泉市林化路传峰汽修厂门口路段

  龙泉市剑池西路南秦小学门口路段

  龙泉市剑池东路中梁首府花园门口路段

  龙泉市剑池东路万景花园门口路段

  龙泉市公园路隧道口北段路段

  龙泉市剑川大道香菇市场门口路段

  龙泉市龙窑路与剑川大道西口路段

  龙泉市欧冶大道汽车客运站站前广场路段

  龙泉市石达石街道振兴路上坞村村委会门口路段

  龙泉市石达石街道水林路农村信用社门口路段

  S328省道154KM+900M龙泉市上垟镇水车桥头路段

  龙泉市屏南镇镇政府门口路段

  龙泉市后会线49KM屏南镇卫生院门口路段

  龙泉市村沈线19KM+200M道太乡乡政府门口路段

  三、抓拍取证时段

  以上公告路段对违法停车抓拍时段为全天候24小时抓拍,对违法停车时间超过90秒的机动车予以自动抓拍、自动上传、录入公安交通管理违法信息系统进行处罚。如遇车辆抛锚等特殊情况,驾驶员应该及时拨打电话报备,以免误罚。(电话:0578-7123424)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杜绝乱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为我市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有序、文明作出积极贡献。

  特此公告

  龙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10月19日



编辑:张望 来源: 2018-10-19 15:15



龙泉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