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资料表明,五代及北宋,龙泉窑的烧造工艺基本上因袭了越窑等窑口的技术和风格,并没有形成自己的风格,质量也一般,消费对象局限在当地,相当一部分产品还是专门用于随葬。诚如南宋叶寘《坦斋笔衡》所谓:“江南则处州龙泉县窑,质颇粗厚。”
直到北宋末年,由于朝廷的重视,这种局面才开始改变,“宣和中,禁庭制样须索,益加工巧。”(庄季裕《鸡肋篇》)。这种“制样须索”便是真正意义上的官窑设立以前的官窑形式,其性质应该同汝窑是相同的。可见龙泉窑在北宋末年已获赵宋宫廷青睐,并直接秉承了徽宗皇帝的设计要求和审美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