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作为改革开放的见证者与捍卫者,审计人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在工作中不断实践总结。
从1996年开始,龙泉市审计局按照《审计法》的规定,开展了同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并对地方税务局的税收征管情况及相关单位、项目进行审计,每年向本级政府、人大分别提交结果报告和工作报告。2006年开始,龙泉市财政同级审以全部政府性资金为对象,以政府性资金绩效性作为审计的着眼点和落脚点,真正体现了审计转型。
经济责任审计起始于1990年开展的国有企业厂长(经理)承包经营责任审计,1998年5 月份建立了“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2001年4月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02年开始从原来的离任审计为主逐步转向任期审计为主,并将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相结合。
2004年5月出台《龙泉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龙政令[2005]1号),2004年8月正式成立龙泉市基建审计中心,按照“抓大放小、审深审透”和“组织审计为主、直接审计为辅”的工作思路,实现了2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必审制。2017年投资审计转型跨出了重要的一步,起审线从原来的5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逐步退出价款结算,让审计回归监督本质。
从1984年至2017年,共计完成审计(调查)项目2519个,查出违规金额8.3亿元,已上交财政金额1.05亿元,向司法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5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