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丁海芳 吴娟)“法官,这段时间我想了很多,夫妻在一起不容易,今天是冷静期最后一天,我想撤诉。”近日,原本向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张某,找到吴法官如是说。
10多年前,张某与丈夫季某因网络相识,组建了家庭,生育了一个女儿。虽然日子过得磕磕碰碰,但两人感情尚可。今年9月的一天,张某因女儿教育问题与季某发生争吵,张某伤心委屈,向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吴法官认真查看了案卷资料,发现张某虽然口头上对离婚的态度较为坚决,但回顾两人的婚姻历程,仍存在和好的可能性,适用家事审判程序。于是,吴法官邀请观察团成员一起劝说夫妻俩,还给他们设定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经过大家的努力,张某想通了,并最终决定撤诉。“我们设立离婚冷静期,是为了避免当事人冲动离婚,给他们一次缓和婚姻危机的机会。”吴法官说。
据悉,除了设立“离婚冷静期”,市人民法院还通过完善心理辅导、财产申报、观察调解团等制度,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今年以来,市人民法院共审结离婚纠纷案件212件,使用“家事审判”程序的81件,占比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