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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全面实施机构改革

共设置党政机构37个 充分体现龙泉市情特色

  记者 周晓寅            

  1月16日,全市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召开,标志着我市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动员大会后,我市将迅速组织开展部门组建、人员转隶和“三定”规定制定等工作。主要机构设置同中央保持基本对应、与省市机构改革有效衔接,机构改革在3月底前全面完成。

  设置37个市级党政机构

  机构改革后,我市共设置党政机构37个。党委机构10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9个。政府办公室和工作部门27个。同时,为适应龙泉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机构限额内因地制宜设置部分机构,优化调整一些领域的机构职能。

  市委机构改革主要着眼于健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从机构职能上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为建立健全和优化市委对重要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组建市监察委员会、市委审计委员会、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改建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委财经委员会、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同时,加强市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市委老干部局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市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市委统战部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统一管理侨务工作。

  市政府机构改革主要着眼于转变政府职能,加大市政府机构职能调整和优化力度。

  市政府工作部门分别是: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济商务局、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市统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青瓷宝剑产业局、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市级部门派出机构)。

  其中,组建了市经济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市青瓷宝剑产业局;重新组建了市科学技术局、市司法局、市林业局;并优化了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职责,优化了市级部门派出机构设置。

  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

  按照中央改革精神和省委、丽水市委部署要求,我市在组织实施党政机构改革的同时,还统筹推进市人大、市政协、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最多跑一次”和综合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改革。

  深化市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和群团组织改革。健全市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更好发挥其职能作用;推进市人民政协履职能力建设,加强政协民主监督,优化政协专门委员会设置,更好发挥其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认真落实省委和丽水市委关于群团组织改革的决策部署,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群团工作的制度,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条主线,自觉服从服务党中央、省委和丽水市委工作大局,着力解决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等问题,把群团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坚持眼晴向下、面向基层,将力量配备、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更好适应基层和群众需要。群团组织改革与机构改革相结合,促进党政机构同群团组织功能有机街接,支持和鼓励群团组织承接适合其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增强群团组织团结教育、维护权益、服务群众功能,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深化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将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党政机构改革范围,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改革后保留设置的事业单位,名称不再称“委、办、局”。除行政执法机构按照中央部署推进改革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结合党政机构调整,撤并整合职责相近、设置重复分散、规模过小的事业单位,同步划转涉改部门所属相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理顺同主管部门的关系,逐步推进管办分离,强化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主要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优化职责和人员结构,同机关统筹管理。

  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按照“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要求,推进机构和职能优化配置,以更大力度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审批服务便民化,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进一步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全面实现“一窗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全面深化政务大数据共享开放与优化运用;进一步简化投资审批和商事登记流程,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创新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动执法监管“一次到位”。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力量下沉、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执法队伍,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责和执法资源,完善“部门专业执法+综合行政执法+联合执法”的行政执法体系,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执法监管,大力推进科学执法、大幅减少多头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要求推进乡镇(街道)改革,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的力量和职能,统筹机构编制资源。乡镇(街道)相关改革与市机构改革统筹谋划、同步推进,使各类机构、组织在服务保障群众需求上有更大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推动问题在一线发现、矛盾在一线解决,着力构建覆盖县乡、功能集成、运行协同的基层治理新体系。

  机构改革也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广大市民也对本次机构改革寄予厚望,在“一图看懂《龙泉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微信公众号评论区,许多网友纷纷“要为党委政府精简办事机构、提高办事能力、为群众服务点赞”,并期待“这次机构改革后,咱们龙泉老百姓以后办事越来越方便,越来越便捷。”



编辑:张望 来源: 2019-01-18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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