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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收到异地罚单,原是“李鬼”惹的祸

警方缜密布控揪出“黑车”老手

  近日,家住庆元县松源镇的叶先生,莫名其妙的收到来自丽水、龙泉等地的车辆交通违法告知信息,可他在这些违法告知的日期未曾去过这些地方,他怀疑自己车辆被套牌了,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

  丽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接到报案后,高度重视,并通过精准研判和摸排调查,发现该车套用浙K98v**号牌,经常往返丽水、龙泉两地。

  5月16日9时许,龙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上级指令称:龙泉市辖区有一辆白色小车涉嫌使用伪造的号牌在龙泉城区道路行驶。收到指令之后,龙泉市交警大队立即组织城镇和巡逻中队警力兵分四路,对该车进行巡查。

  11时许,民警在龙翔街华龙路口发现该车踪迹后,尾随其至东景小区将其拦停,并控制住该车驾驶员,在车上搜出伪造的机动车号牌一副,随后传唤该车驾驶员至龙泉市公安局接受调查。

  经初步调查,违法嫌疑人李某某,龙泉市屏南人,平常驾车往返龙泉、丽水两地从事非法营运,也就是人们常称的“黑车”。调查中还发现,该车未购买任何保险!这也让办案民警捏把汗,这要是出事了该怎么办。同时,根据李某某供述,自己曾因多次非法营运被有关部门处罚,因为罚怕了,就从网上购买了这副伪造的机动车号牌,还可以逃避交警的电子警察抓拍。

  目前,李某某因使用伪造号牌,被龙泉市公安局处以罚款、驾驶证记12分,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为保障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切勿乘坐非法营运的车辆。同时,不要心存侥幸心理,购买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辖区道路良好交通环境。

  程文泉   



编辑:张望 来源: 2019-05-27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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