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8月5日本报2版)
第十六条 奖金领取方式:
(一)举报人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当面领取奖金的,举报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简述线索内容;
(二)举报人委托他人领取奖金的,领取人须携带举报人授权委托书连同本人及举报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匿名举报人本人或委托他人领取奖金的,需提供举报人代码(匿名举报时提供的密码),并简述线索内容。
第十七条 严禁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或虚报冒领奖金,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人民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的行为,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和法律的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及时查处,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