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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禁燃区蜂窝煤等 高污染燃料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发言稿

  亲爱的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非常高兴和大家见面。首先,我代表市蜂窝煤等高污染燃料整治办向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我市蜂窝煤等高污染燃料整治工作给予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整治背景:

  2005年,时任中共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旗帜鲜明的提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阐明了经济与生态的辨证统一关系,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本质。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提出五大发展理念,其中绿色发展注重的是解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问题,必须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1月,丽水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丽水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大力推进散煤及小煤炉整治。从源头管控散煤,禁止散煤销售,集中清理使用散煤的小煤炉、煤饼炉等。

  众所周知,蜂窝煤等高污染燃料的燃烧是城市大气污染污染源之一,蜂窝煤燃烧过程中释放的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极易造成消防安全及人员中毒事故,燃烧剩余的煤灰、煤渣处置不到位,必将影响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同时,从燃烧效能角度来讲,蜂窝煤作为燃料使用,也已不具备经济效益。

  因此,取缔蜂窝煤生产销售单位、严禁高污染燃料使用是大势所趋。

  今年以来,由整治办牵头,制定出台了《龙泉市区禁燃区蜂窝煤等高污染燃料整治行动方案》、《龙泉市蜂窝煤等高污染燃料回收奖励实施细则》,对我市禁燃区内蜂窝煤等高污染燃料的生产、销售、使用单位进行了全面整治,通过取缔相关生产、销售单位,回收处置存量蜂窝煤和燃煤设施,解决高污染燃料污染环境的问题,减少安全隐患、提高空气质量、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绿水蓝天,绘就龙泉画卷的最美底色。

  二、整治工作情况

  今年4月份起,整治办充分利用各种阵地,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运用巡逻宣传车常态化宣传38车次,举行文艺巡演6场,制作户外广告牌20块,发放宣传餐巾纸盒10000余盒,并通过《今日龙泉》报纸、公众号等形式对蜂窝煤等高污染燃料整治工作进行宣传,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营造了良好的整治氛围。

  同时,5月份起,整治办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丽水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及相关街道等部门对我市市域范围内蜂窝煤生产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排摸数据显示,我市共有蜂窝煤生产单位6家,其中剑池街道辖区3家,龙渊街道辖区2家,西街街道辖区1家,日均生产蜂窝煤760余箱,年产值600余万元,主要销往市区以及各乡镇。排摸工作结束后,整治办会同属地街道及相关部门通过上门走访、座谈会等形式,向蜂窝煤生产单位解读回收奖励政策,详细了解其困难与诉求,并督促相关蜂窝煤生产单位停产停业。

  截至5月底,我市所有蜂窝煤生产单位全部停产停业。截至6月底,各蜂窝煤生产单位均已完成厂房清空工作,并通过整治办验收,实现了市域范围内蜂窝煤零生产、零销售的既定目标。截至8月初,我市已回收居民和餐饮单位蜂窝煤2160个、煤球炉379个,蜂窝煤使用量相比去年同期减少4/5。城区范围内餐饮单位已基本购置新型灶具,蜂窝煤等高污染燃料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行百里者半九十,蜂窝煤等高污染燃料的全面消除,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全市上下仍需付出加倍的努力,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下一步,整治办将继续采取“奖励回收”和“没收重罚”的举措,按照《奖励办法》,由龙渊街道、剑池街道、西街街道具体实施,对市区存量蜂窝煤和燃煤设施进行统一处置,坚决取缔禁燃区内存量和使用燃煤设施、蜂窝煤行为;同时,运用“勤巡密查”加“联合执法”的方式,聚合多部门执法力量,对市区范围内的蜂窝煤等高污染燃料的生产、销售、使用进行常态化的巡查,杜绝禁燃区内生产、销售、使用蜂窝煤等高污染燃料行为的反弹,以敢打必胜的决心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编辑:张望 来源: 2019-08-13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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