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季丹 通讯员 邓春花 周侗)1月7日,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件。判处被告人范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9年5月4日,持有狩猎证的狩猎员范某带着7只猎狗上自家山场采茶,抱着侥幸心理想趁机捕获一两只野生动物,大赚一笔。中午12时许,其携带的猎狗发现猴群,并追逐撕咬其中一只。范某见状,并未阻止,任凭猎狗将其咬死。随后,范某将被咬死的猴子以1100元的价格出售。
经鉴定,被咬死的猴子系藏酋猴,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发后,范某对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行为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