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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27号)

  一、 全市各类公共场所和生活服务行业即日起可恢复开放开业。具体包括:酒吧、茶座、咖啡馆、影剧院、演艺场所、会展场所、网吧、KTV、歌舞厅、游艺厅、棋牌室、美容美发、沐(足)浴、保健按摩、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非遗馆、健身房、游泳馆、体育馆等。

  二、 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以及线下培训机构(成人及非成人培训)继续暂缓开放或开业。各旅行社和在线服务平台暂不得经营跨省和出入境的团队旅游业务及“机票+酒店”旅游业务。

  三、 经营主体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恢复开放开业前须满足相应的疫情防控条件、配备足够的防护物资。

  四、 经营主体在首次开放开业前,必须对场所场地、设施设备、用品用具等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和消毒,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安全有序开放开业。

  五、经营主体要确保场所通风,尽量选择自然通风、新风系统;确需使用空调通风的,应保证有充足的新风输入。开放开业期间严格做好规范管理和清洁消毒,对电梯、厕所等重点空间和洗手台、门把手等重点部位进行定时消毒。

  六、经营主体要在场所第一道入口设立健康监测点,所有人员实行“丽水健康码亮码+扫码+测体温+戴口罩”进入。确保场所内洗手、清洁等设施运行正常,公共空间配备速干手消毒剂、纸巾等物品。从业人员服务过程应全程佩戴口罩。

  七、经营主体要积极推广提前预约、错峰消费、定点服务等方式,合理控制场所内人员数量。

  八、经营主体要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在经营场所明显区域处,采用多种方式开展防疫知识宣教。有关行业协会要对相应行业疫情防控、守法经营、自律管理等加强指导督促。

  九、进入场所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经营主体的疫情防控制度和管理要求。

  十、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所在乡镇(街道)要落实责任,加强检查指导和日常监督管理,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纠正、依法处理。

  龙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21日

市场经营主体复工申请二维码



编辑:季靓 来源:今日龙泉 2020-03-23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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